父母一方债务,在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
平阳县律师
2025-04-02
对于父母一方在离婚前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子女并不直接承担父母的债务。但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无力偿还且子女继承了父母的财产,则子女需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这主要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关于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规定。因此,债权人不能随意向子女追讨父母的债务,除非满足上述特定条件。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如果父母离婚时协议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之后该方无力偿还,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这属于双方内部的约定,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约定损害了其利益。而子女在一般情况下也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他们继承了父母的财产。具体操作是,债权人需先向债务承担方追讨,若确实无力偿还,再考虑其他法律途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看,子女保护自己不受父母债务影响的方式主要有:一、确保自己未作为共同债务人或担保人参与父母的债务;二、在父母离婚时,关注债务分配情况,避免被不知情地卷入;三、如继承父母财产,应明确债务范围,仅在继承财产价值内承担债务。这样可以从法律层面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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